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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出过国的人都有类似感受,一出去,很多人自觉成为守法良民,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上车排队,行车时遇路人必停车避让。一旦回到国内,便又打回原形。或有觉悟高者坚持一周半月,也很快投降。

原因无他,违规成本高。不仅是显性的罚款高,还包括隐性的名誉损失或心理压力——当周围人都在排队时,一个不排队的人无疑将遭到周围所有排队者的鄙视。

规则,无论是法律、习惯还是道德,无非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或舆论对违规者形成威慑力。如果规则不断被突破,而违规者却几乎不受惩罚,规则便形同虚设。

最近的蒙牛案件的判决结果便在突破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去年10月下旬,蒙牛儿童奶负责人及公关公司博思智奇共同炮制的一份代号为“731”的公关策划案被媒体曝光。这一行动通过组织网络发贴,从宣传鱼油不好,逐渐转向煽动消费者抵制伊利“QQ星儿童奶”产品。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随后对这起事件立案调查。

事隔五个月之后,在日本大地震的阴影之中,法院悄然宣布了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蒙牛市场部项目经理安勇以及受雇于蒙牛乳业的公关公司北京博思智奇副总经理肖雪梅等六名被告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肖雪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安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博思智奇和蒙牛涉案职员分别被判处半年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各1万元。法院在判决书中并未提及涉案人员所属公司。

早在案发之初,蒙牛已发表声明,称涉案人员是个人行为,事先“没有向任何人请示,擅自而为”。

蒙牛判决发出的信号很清楚,企业从蒙牛案件的判决中可以获得什么启示呢?

1、 企业作恶的成本可以低至忽略不计。总计不到10万元(假设这些罚款将由企业来代为支付的话),和蒙牛一年200多亿元的收入相比,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2、 一旦被司法追究,一方面必须壮士断腕,一方面得加快政府公关。

或许有商誉上的损失,但在中国,这也可忽略不计。因为违规成本过低,企业都会倾向于违规获利。最终对消费者而言,市场上已无良币劣币之别。

就在蒙牛判决不久,双汇使用“瘦肉精”事件又成为舆论的焦点。如果最终双汇事件被归结为某个职员的个人行为,或是过几个月“瘦肉精”们又卷土重来,观者大可不必意外,因为这一套在中国市场已被屡屡证明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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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冰

王晓冰

21篇文章 8年前更新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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